债权(担保权利)转让通知书
债务人:王哲、刘景涛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于2021年9月27日与成刚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对王哲、刘景涛享有的债权(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冀0105民初498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债权),自2021年9月27日起依法转让给成刚,相应担保(抵押)权利随债权一起转让。请债务人直接向成刚履行偿还欠款义务。特此通知。
出具人:成刚
日期:2021年11月22日
债权(担保权利)转让通知书
债务人:潘丽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于2021年9月26日与成刚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对潘丽享有的债权(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冀0105民初714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债权),自2021年9月26日起依法转让给成刚,相应担保(抵押)权利随债权一起转让。请债务人直接向成刚履行偿还欠款义务。特此通知。
出具人:成刚
日期:2021年11月22日
遗失声明
清河县沛东绒毛制品有限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遗失,核准号:J1336000978101,开户行:中国银行清河支行,账号:100975438876,声明作废。
河北省送变电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热镀锌件迁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征求意见稿)
河北省送变电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热镀锌件迁建项目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公示如下;
一、报告初稿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5fI4-qMGOU_j_n5oMmgcw
提取码:8tjs
二、纸质报告书查阅方式和途径:
纸质版报告可联系如下单位获取。
建设单位:河北省送变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纯
联系电话:18731138099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评价范围内所有公众和单位,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WWBYcQrZVLRvZUU8zzKgg
提取码:u2u0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网站提交或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六、公示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河北省送变电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