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田静 杨宏伟
郭江凯于2021年9月28日与石玉冲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石玉冲拥有的对田静、杨宏伟本金77万元(大写:柒拾柒万元整)及利息的债权(石家庄市平安公证处作出的(2019)冀石平证民字第7385号执行证书中确定的全部债权),自2021年9月28日起转让给郭江凯,相应担保(抵押)权利随债权一起转让。请债务人直接向郭江凯履行偿还欠款义务。特此通知。
出具人:郭江凯
日期: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