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区域邢台

任泽区为农民工工资上“保险”

本报讯(通讯员张文丽)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任泽区切实以解决群众需求为抓手,于今年5月,在全市率先试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

该险种以用工单位为投保人,当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因流动性资金不足、破产清算等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时,由保险机构在保险金额范围内进行赔付,依托保险机构的保障能力,为投保人提供及时代偿服务,通过先行赔付机制,有效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将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负担降至最低。建筑企业在施工前应按规定缴纳合同价款1%、最多不超过200万元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参加保证金保险后,施工期间企业每年只需按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额的1.5%至2%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即可,且保险期限延后至工程竣工后1年。投保企业的施工项目一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2日,任泽区住建局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介入,确认后,向保险公司发出书面索赔通知书,保险公司须在4日内赔付相应款项,依法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2021-09-15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93583.html 1 任泽区为农民工工资上“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