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公告

公 告

尊敬的广大电力客户:

由于一些用电客户在我公司办理销户后,其户头上仍有电费预收款,为减轻客户资金周转压力,现集中清理销户有预存电费的客户金额。本次公告清理范围为我公司辖区范围内70余户,用户明细将张贴在所属辖区的供电营业厅中进行公示。

敬请关注您的电费余额,避免占用您的资金,请70余户客户在登报之日起十天内携带您的有效证件、缴费发票或收据到对应的供电营业厅办理确认手续及退费相关事宜。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87593333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鹿泉区供电分公司

2021年8月28日

2021-08-28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92469.html 1 公 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