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
王剑波、赵瑞芬:
2014年8月29日,甲方与王剑波、赵瑞芬签订合同编号为2014安借字2735号的《最高额房产抵押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1、借款本金为420000元(贷款期间为2014年8月29日至2014年12月28日,年利率为12%);2、赵瑞芬自愿以其名下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革新中街19号5B-1-403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330052030)为上述债权提供担保,担保范围为全部借款本息。
苏东东与王剑波、赵瑞芬民间借贷纠纷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23日作出(2019)冀0108民初4376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决:1、王剑波、赵瑞芬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共同偿还苏东东借款本金35万元及利息(自2019年3月1日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照月息2%计算,计算基数为35万元,支付本金的相应扣减计算基数)。2、苏东东对抵押物(被告赵瑞芬名下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革新中街19号5B-1-403号,产权证号为:330052030)在该判决第一条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3、若王剑波、赵瑞芬未在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6103元由王剑波、赵瑞芬负担。
2021年6月9日,苏东东已将上述债权全部转让给石家庄市裕华区安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请债务人自接到本通知后向石家庄市裕华区安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履行付款义务。特此通知。
债权人:苏东东
2021年6月9日
拍卖公告
受委托,河北仕邦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1年8月28日10时至8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通过淘宝网资产交易网络平台上(https://zc-paimai.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以下拍卖标的:1、秦皇岛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所享有的秦皇岛市腾宇石油仪器有限公司债权;2、秦皇岛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所享有的秦皇岛华亚实业有限公司债权;3、秦皇岛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所享有的朱巧颖债权。
展示时间:2021年8月23日-24日(9:00-17:00);展示地点:在公司进行标的清单资料展示。
咨询电话:0335-3603366 18000333328
公司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349号海景湾B座606室
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委托人、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的特殊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明:有意竞买者,请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办理竞买手续,并按要求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以上标的情况以相关部门解释、相关文件记载为准
河北仕邦拍卖有限公司
河北唐山曹妃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河北唐山曹妃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周丰林(身份证号码:130222197803184019)于2021年7月30日签订的不良贷款债权转让协议,河北唐山曹妃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其依法享有的债务人(唐山曹妃甸赫祥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冀0209民初1893号)项下的全部权利,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依法转让给周丰林。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请相关债务人立即向周丰林履行还款义务。此后,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债务人和周丰林自行承担,河北唐山曹妃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特此公告。
债权转让通知书
河北省唐山市东方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81700858016K),将其对唐山新天地美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564859013M)所享有的全部债权,于2021年7月25日转让给唐山盛昭达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81MA0F49L19K),该债权转让后,河北省唐山市东方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将不再向唐山新天地美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张权利,唐山新天地美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向唐山盛昭达商贸有限公司偿还全部债务。
特此公告。
河北省唐山市东方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1日
保定善美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道歉承诺书
2019年10月因安新垃圾填埋场关闭,我司容城项目部分别与河北圣中建筑物拆除服务有限公司、河北泽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垃圾运输处置合同。该公司负责人王润生未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垃圾,将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给周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出现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清运公司未按合同严格执行我公司监管不到位。对此我公司深感愧疚,特向社会作出公开道歉,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法律风险底线,积极践行企业公益活动;
二、牢记教训,继续加强合规治理工作;
保定善美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1日
遗失声明
杨玉宁(身份证号:13018519860116441x)不慎遗失退役军人优待证,编号:A85160097。声明作废。
河北广平经济开发区—广平县新型建材聚集区总体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跟踪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公告河北广平经济开发区—广平县新型建材聚集区总体规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有关事宜,征询相关个人或单位的意见与建议。
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河北广平经济开发区—广平县新型建材聚集区总体规划。
规划范围:规划区北至科创路,南到县界,西至西环路,东至东风渠,总面积为13.33km2。
规划产业:新型建材、家具制造、电子电器、装备制造为四大主导优势产业,同时引进企业孵化中心等新型产业,配套推进现代物流关联辅助产业,适时发展商业地产等现代服务业,逐步延伸产业链条。
规划时限:2014-2030年,其中规划近期至2020年,规划远期至2030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MXkfyq0MuSInYyFWQ-Huw(提取码3xm0)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与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提交公众意见表或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yJaJJ3eDRfYuVETSSrGWQ(提取码369u)
五、规划编制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河北广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刘霄联系电话:0310-2518016
环评单位:河北晶淼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添联系电话:0311-89920930(传真)
电子信箱:494620896@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河北广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