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依据相关借贷合同约定,以下1笔债务已逾期,望贵公司于见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及债务合同编号如下:
序号 债权人 合同编号
1 郭建增 CT借字第
2014-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