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债权催收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签署的《单户债权转让协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债务人)及担保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义务。 特此公告。 注:若借款人(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1年8月14日

借款人名称借款合同编号(或合同签订日) 担保人(物)名称 担保合同编号(或担保合同签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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