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债权催收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含辖内各支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及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特此公告。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1年8月12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及其相应担保人或其承继人应支付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若借款人(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1年8月14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借款人名称 贷款行 贷款本金余额 借款合同号 担保人名称 担保合同号

1 邯郸市潞川炉料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华支行17,490,000.00 0040500034-2015年(中华)字0013号邯郸市华崇物资有限公司0040500034-2015年中华(保)字0039号

王跃进、韩小琴0040500034-2015年中华(保)字0039-1号

20,360,000.00 0040500034-2015年(中华)字0009号邯郸市华崇物资有限公司0040500034-2015年中华(保)字0036号

王跃进、韩小琴0040500034-2015年中华(保)字0036-1号

18,000,000.00 0040500034-2015(EFR)00013号邯郸市华崇物资有限公司0040500034-2015年中华(保)字0021号

13,000,000.00 0040500034-2014(EFR)00049号邯郸市华崇物资有限公司040500034-2014中华(保)字159号

王跃进、韩小琴LC保002

6,000,000.00 0040500034-2014(EFR)00029号邯郸市华崇物资有限公司0040500034-2014年中华(保)字0128号

19,998,988.89 0040500034-2014(EFR)00017号邯郸市华崇物资有限公司 0040500034-2014年中华(保)字0083号

17,997,987.28 0040500034-2015(承兑协议)00004号邯郸市华崇物资有限公司0040500034-2015年中华(保)字0010号

王跃进、韩小琴0040500034-2015年中华(保)字0010号

2 邯郸市普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华支行14,839,999.25 0040500034-2015年(中华)字00134号邯郸市双源贸易有限公司0040500034-2015年中华(保)字0168号

邯郸市旺烨商贸有限公司0040500034-2015年中华(保)字0169号

孙福才、刘焕芝0040500034-2015年中华(保)字173号

孙福员0040500034-2015年中华(保)字0174号

石其胜0040500034-2015年中华(保)字0176号

9,990,000.00 040500034-2014(EFR)00033号;邯郸市双源贸易有限公司040500034-2014年中华(保)字0141-1号

0040500034-2015(展期)0022号邯郸市旺烨商贸有限公司040500034-2014年中华(保)字0141号

孙福员、石其胜040500034-2014年中华(保)字0141-2号

孙福才、刘焕芝040500034-2014年中华(保)字0141-3号

11,000,000.00 040500034-2014(EFR)00033号;邯郸市双源贸易有限公司040500034-2014年中华(保)字0141-1号

0040500034-2015(展期)0023号邯郸市旺烨商贸有限公司040500034-2014年中华(保)字0141号

孙福员、石其胜040500034-2014年中华(保)字0141-2号

孙福才、刘焕芝040500034-2014年中华(保)字0141-3号

2021-08-14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91698.html 1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债权催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