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代姣)为促进我省科技领军企业加快发展,培育战略科技力量,日前,省科技厅印发《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2021年我省将形成“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500家,总数达到1.1万家,科技领军企业总数达到40家以上;到2025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1.5万家,科技领军企业达到100家。
为确保任务目标顺利完成,实施方案明确,要夯实发展基础,构建梯度培育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强化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省财政科技资金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的奖励性补助。2021年—2025年,每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以上,到2025年总数突破1.5万家。筛选一批高成长性企业,纳入全省科技领军企业后备培育库,2021年—2025年,每年纳入后备培育库的企业达到50家以上。形成“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度培育体系,2021年—2025年,每年新增科技领军企业10家以上,到2025年总数突破100家。
同时,要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入库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技术研发平台,对获批新建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级财政科技资金按规定给予一次性300万元—50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到2025年,入库企业实现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全覆盖。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面向入库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探索实行定向委托、“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对其牵头承担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财政资金支持。培育创新人才团队。2021年—2025年,每年支持创新团队数量不少于100个,推动入库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成为人才聚集、培养、开发和使用的主体。
根据实施方案,河北将着力优化创新发展环境,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队伍,为每家入库企业选派1名以上企业科技特派员。发展高水平科技服务业,2021年,在科技咨询、技术转移等重点领域,培育50家具有影响力的科技服务机构。强化科技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在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对成功挂牌上市的企业给予30—200万元的奖励。引导企业创建质量过硬、特色突出的自主品牌,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对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奖励50万元。
发展领军型平台企业,支持入库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搭建制造业互联网“双创”平台,赋能中小企业依托平台生态发展壮大,形成“聚变式”创新格局。2021年—2025年,河北每年将推动10家以上入库企业实现平台化转型。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引进高成长性企业,推动聚集式发展,加大科技招商力度,对省外科技领军企业在河北省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直接纳入河北省后备培育库,作为培育重点在研发资金、创新服务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到2025年,引进高成长性企业50家以上。打造领军企业聚集区,2025年开发区内科技领军企业达到80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