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公告

拍卖公告

接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1年8月20日09时30分在“中拍平台”(paimai.caa123.org.cn)依法按现状公开整体拍卖位于肃宁县聚贤街西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肃国用(2012)第426号】,肃宁县站前街西侧的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冀肃房权证肃宁镇字第077368339号】。以上房地产为整体拍卖,本公司不接受现场竞拍。

特别提示:现拍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权利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下称委托人),取得方式为法院裁定。(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葛春雷。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商服用地,坐落在聚贤街西侧,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证载土地面积为1441.18平方米,办证时间2012年12月11日,终止日期为2037年3月29日。(2)、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证载为葛春雷、侯素珍共同共有。房屋所有权证载面积为2975.18平方米,其中2501.44平方米为五层房产;358.90平方米为四层房产;114.84平方米房产为二层房产。登记时间为2012年11月29日。规划用途为多功能。

另,本次拍卖的房地产现处于在租状态,依据现有材料掌握的信息:马延军称其从葛春雷手中租赁该房地产,并主张对房屋有添附且主张添附物价值,马艳丽称其从马延军手中租赁该房地产,并主张对房屋有添附且主张添附物价值。该房屋现由肃宁县卫生健康局与肃宁县诚鸿酒店(法定代表人为马艳丽)签订合同作为肃宁县疫情防控隔离点,合同至疫情防控形势结束为止。委托人、拍卖人不了解原房地产所有权人、出租人以及承租人住址及联系方式,无法联络到现房地证载所有权人、出租人以及承租人,委托人、拍卖人无法核实租赁情况,委托人对于约定租金、租期等租赁情况、租金交纳情况、欠付租金情况、肃宁县卫生健康局约定租金情况、是否支付了租金,以及租赁人对房屋是否存在添附或损毁,添附物真实性及价值等均无法核实。租赁相关问题需要买受人自行核实。委托人从法院裁定取得房地产所有权后未收取过任何人的租金,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将追索房地产租金的权利转让给买受人享有,买受人可自行向租赁人等人追索租金收益,追索对象、追索手段以及能否追索成功均与委托人无关,追索人与被追索人均无权向委托人主张任何权利。另后续可能发生的买受人主张解除租赁合同、主张腾空交付房地产、主张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主张租赁房屋损坏赔偿、主张租金收益等,或承租人以及其他第三方主张房地产租赁权、续租权、使用权、添附物价值、损害赔偿等,均由买受人自行与承租人或其他第三方协商解决,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无任何义务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买受人成交此标的后,即可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本次拍卖土地证载使用权人为葛春雷,房屋证载所有权人为葛春雷、侯素珍共同共有,土地证、房产证过户至买受人名下需要办理两次过户手续。买受人需承担缴纳两次房地产过户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项费用(由葛春雷、侯素珍名下过户至委托人名下,再由委托人名下过户至买受人名下),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使用税、滞纳金、罚金在内的全部税费及滞纳金(包括按税收政策规定的由葛春雷、侯素珍及委托人欠缴和应缴的全部契、税、费、金等项费用)。关于税费的具体项目、金额以及收取方式等,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以上提示内容,请竞买人务必注意!

标的自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19日(限工作日8:00-17:00)在其所在地现场展示,请电话咨询,勘验标的 联系人肖先生:13393075999。

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拍卖会报名截止日期前,向本公司指定账户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以款到指定账户为准),后持交付竞买保证金凭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公司经审核合格后办理竞买报名手续,超过2021年8月19日16时30分不予办理(须在本人账户汇出)。现有租赁户享有优先购买权(需携带原租赁合同原件进行核实),逾期未报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名:沧州市汇丰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商行小王庄支行

账号:27103200000002060748

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8月19日16时30分

拍卖人:沧州市汇丰拍卖有限公司

住所地: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北大道40号

2021-07-20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89936.html 1 拍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