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月)近日,石家庄市城管局在主城区四区、高新区,其他县(市、区)域内统一开展向收水井倾倒垃圾、污水等杂物的整治行动,规范沿街商铺污水垃圾处理方式,巩固提升大街小巷精细化管理水平。活动将持续至7月上旬。
收水井口指遍布于大街小巷两侧的雨水入口,承担着雨水集中外排的重要功能。部分沿街商户为了一己之私将垃圾、污水等倒入收水井口的现象时有发生。
市城管局制定《关于开展沿街商户向收水井倾倒垃圾、污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沿街商户开展《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讲,发放告知书、明白纸,督导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不向收水井乱倒垃圾、污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集中整治沿街商户向收水井口倾倒垃圾、污水问题,发现一处,查处一处。
同时,该局对沿街商户向收水井口倾倒垃圾、污水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严格按照《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顶格处罚。
记者注意到,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也对私自向收水井口倾倒垃圾、污水有着明确的规定和处罚措施,第四章第三十五条规定,城市收水井口应当保持整洁干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收水井内和其他窨井中倒入污水、垃圾及其他杂物。违反规定的,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采取专项检查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督导检查,各责任单位要将整治行动作为日常工作,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主动发现问题,建立固定盯守、机动巡查、专项整治的全链条管理机制,巩固工作成效,防止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