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增强农民抵御风险能力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
据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针对今年以来农资价格较快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发放补贴;决定扩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增强农民抵御风险能力;部署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惠企利民;确定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
会议指出,考虑到今年以来受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影响,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明显上涨,当前正值夏收夏种关键时期,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会议决定,在加强农资市场调节、引导企业增加国内市场供给的同时,立足我国发展中国家实际,根据主要粮食作物农资等价格上涨情况,中央财政安排200亿元左右资金,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发放补贴,以稳定农民收入。补贴资金要抓紧发放到位,不误农时。
为帮助农民抵御灾害等风险、稳定种粮收益,会议决定,今年在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份,对500个产粮大县实施稻谷、小麦种植完全成本保险,覆盖种子、农药、化肥等直接物化成本和土地、人工成本,弥补自然灾害、病虫害等导致的损失;实施玉米种植收入保险,弥补因价格、产量波动导致的损失。两种保险保障水平最高可达相应品种种植收入的80%,保险费率按保本微利原则确定。明年推广至主产省份所有产粮大县。加大保险保费财政补贴,其中省级财政补贴不低于25%,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及东北地区补贴45%。
会议指出,今年要继续发挥金融机构作用,采取6方面减费措施,帮助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降低成本,减轻上游大宗商品涨价传导压力。这些措施预计每年可为企业和群众减负240亿元。
为保障城镇化进程中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青年人基本住房需求,会议确定,从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缴纳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