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艺萌)日前,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深入开展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通知指出,当前河北省已进入汛期,防汛工作进入了关键期,从即日起至6月20日,由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本系统防汛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通知指出,本次排查整治,重点对3月初开展的第一轮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自查和5月中旬省督导检查组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核实是否按时完成整改或落实应急度汛措施,是否举一反三制定持续排查整治措施或方案。
同时,对水库(重点是小型水库“头顶库”)、尾矿库(重点是“头顶库”)、行洪河道、闸涵泵站、南水北调工程、蓄滞洪区、山洪灾害危险村、山洪地质灾害点、城市低洼易涝区、涉水涉河旅游景区等存在的隐患,对防汛抗旱体制机制、防汛物资及抢险队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
此外,对与防汛有关的电力、交通、石油、铁路、机场、码头等重要基础设施和学校、养老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由市县防指组织制定相应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清单,并开展排查整治。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行业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