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区域石家庄

石家庄市人社局 加大就业援助力度

本报讯(记者马静 通讯员孟东)日前,石家庄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下发了《石家庄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

新文件打破了户籍界限,在原有范围基础上,将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以公安机关核发“居住证”为准)的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纳入政策覆盖,进一步放宽了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条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扩大到14类人员,将“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员”修改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健全就业困难人员管理台账,落实定期联系和跟踪服务等工作制度。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一系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被用人单位招用,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可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上述补贴政策期限一般为3年,初次享受政策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选择进行创业的,符合条件还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初次创业人员社保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

2021-05-17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85865.html 1 石家庄市人社局 加大就业援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