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贾晓颖 贾艳双)兴隆县民政局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力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
严格落实城乡低保政策,加强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办实事。坚持阳光听证、阳光公示、阳光审批,健全多部门联动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努力提高低保工作管理水平,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全县新增农村低保111户118人,现有城乡低保10648户13763人,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717.4万元,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有序开展特困供养工作,规范特困供养实现“应养尽养”办实事。将农村建档立卡人员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