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秦皇岛恒美铝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秦皇岛市
债权总额:债权总额为2,740.91万元,其中本金2,263.85万元,利息40.93万元,孳生息436.13万元(截至2021年2月28日)。
债权情况: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处置拥有的秦皇岛恒美铝业有限公司债权,债权总额为2,740.91万元,其中本金2,263.85万元,利息40.93万元,孳生息436.13万元(截至2021年2月28日)。
债务企业情况:秦皇岛恒美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18日,法定代表人王绍波,注册资金5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301666591003D,住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西道17号4号厂房,经营范围:铝制品加工;铝制品销售及技术研发;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保证情况:
保证人一:秦皇岛恒美金属加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24日,法定代表人王绍波,注册资金425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301740152042E,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东道21-2号,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项目中属于禁止经营和许可经营的除外);金属幕墙板、金属型材加工及涂装;铝幕墙安装;隔热型材加工。
保证人二:王绍波,男,汉族,1966年4月6日出生。
保证人三:李素妹,女,汉族,1965年3月29日出生。
抵押情况:
抵押一:秦皇岛恒祥金属加工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黑龙江西道的工业房产11,715.42㎡及工业土地24,546.96㎡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抵押二:王绍波以位于秦皇岛海港区新世纪小区住宅188.90平米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抵押住宅位于秦皇岛海港区中心位置,周边配套较为成熟;抵押工业用地及厂房位于秦皇岛市黑龙江西道,交通较为便利。抵押资产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
诉讼情况:执行中
债权详细情况详见我公司对外网站:
http://www.gwamcc.com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债务人、担保人或债务人与担保人关联方除外)。
处置方式:上述债权以竞价、拍卖、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等方式进行处置。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分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限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孙先生 闫先生
联系电话:0311-89863297
邮政编码:050061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红军大街27号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311-8986323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