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公告

附件1:

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杨卫红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资管)与杨卫红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河北资管已将其对《联合公告转让资产清单》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自2021年4月27日起依法转让给杨卫红。现河北资管与杨卫红联合公告通知债权转让的事实,自本公告之日起,《联合公告转让资产清单》所列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包括承债主体和清算主体等)应当向杨卫红履行还款义务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杨卫红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联合公告转让资产清单》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包括承债主体和清算主体等),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杨卫红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及/或履行清算责任。

联系人:杨卫红 13383305688

特此公告。

附件:联合公告转让资产清单

注:1、联合公告转让资产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余额。基准日之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杨卫红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及法律的有关规定计算。因诉讼执行形成的相关费用由债务人和担保人向杨卫红支付。2、联合公告资产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及其他债务关联人。

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杨卫红

2021年4月30日

联合公告转让资产清单

序号 债务人名称资产 基准日 所在地 币种标的金额(万元) 担保情况

种类本息合计 本金余额利息余额

1 邯郸市天成金属制 债权 2018年7月21日邯郸人民币 220.9 19050.9 邯郸市天成金属制品有限

品有限公司 公司、陈金奇及配偶王海莉、

余欣澄及配偶唐素娥

2021-04-30 附件1: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84798.html 1 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杨卫红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