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青岛华瑞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青岛华瑞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青岛华瑞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青岛华瑞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青岛华瑞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联系人:贾文龙联系电话:17732726868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中央公园26号楼创客广场1305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1年2月2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及利息,借款人及其相应担保人或其相应担保人或其承继人应支付给青岛华瑞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借款人名称 担保人名称 币种 账面本金余额 账面本金余额 账面利息 账面孳生息 本息合计(基准日为 备注
(原币种)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2021年 2月20日)
1 邯郸市春瑞粮食 1、抵押人:邯郸市春瑞粮食经销有限公司;2、保证人:赵永恒、高晓晓、赵永鑫、郑俊梅; 人民币 13,000,000.0013,000,000.00 860,600.00 5,463,675.26 19,324,275.26
经销有限公司 3、保证人:邯郸市永衡面粉有限公司;4、保证人:赵雷、杜玉芹。
2 邯郸市岩博贸易 1、抵押人:王海伟、苗利萍;2、保证人:河北鹏瑞贸易有限公司;3、保证人:焦运涛、赵佩; 人民币 8,878,212.648,878,212.64 488,100.00 2,739,381.07 12,105,693.71
有限公司 4、保证人:王海伟、苗利萍;5、保证人:王延东、王利平。
3 邱县银雪棉业有 1、抵押人:邱县银雪棉业有限责任公司;2、保证人:张玉玲;3、保证人:焦石俊; 人民币 19,700,000.0019,700,000.00 1,047,200.00 7,126,334.70 27,873,534.70
限责任公司 4、保证人:高春生、郭艳玲;5、保证人:陶书粉、王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