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公告

天津市华盛玉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苏洪伟 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天津市华盛玉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苏洪伟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天津市华盛玉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以下债权,已依法转让给苏洪伟,该等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还款协议、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苏洪伟。天津市华盛玉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与该等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等债权转让的事实。

苏洪伟作为该等债权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苏洪伟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天津市华盛玉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苏洪伟

2021年4月17日

受让人:苏洪伟联系人:万爱军联系电话:18932626663

联系地址:河北省霸州市胜芳镇大桃园村428号

债权转让公告清单

借款人名称 借款合同编号 担保人名称 担保合同编号 贷款行(合同签订行) 本金(元) 利息(元)

霸州市宏达家 光廊借字2017028号 保证人:1.霸州市三强家具 保证合同:1.光廊保字20170008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29990500.00 4603458.38

具有限公司 《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有限公司 《保证合同》 限公司廊坊分行

2.河北长安塑胶有限公司 2.光廊保字20170009号《保证合同》

3.马洪 3.光廊保字2017051号《保证合同》

4.马子东、魏璐云 4.光廊保字2017052号《保证合同》

5.吕术生、米四其 5.光廊保字2017053号《保证合同》

6.吕小红 6.光廊保字2017054号《保证合同》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0年8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原贷款发放行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如出现差额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天津市华盛玉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或原贷款发放行及/或下属分/支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2021-04-17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83692.html 1 天津市华盛玉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苏洪伟 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