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季春晖)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截至目前,沧州市已投用339处抓拍违停“电子眼”,基本实现市区主要路段全覆盖,有效解放了基层警力,规范了道路停车秩序。
为贯彻落实沧州市“拆促畅增优”活动部署,进一步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沧州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对中心城区各个小区、商场、医院、学校、机关门前道路进行细致摸排的基础上,最终确定在345处违停问题严重的区域安装违停自动抓拍设备(已投用339处,其余6处因道路施工将随后启用),利用先进的视频分析和精确的球机自动抓取技术,对机动车不按标志标线、超时等违法停车行为全程监控、实时预警、抓拍取证。一旦被抓拍,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项规定,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