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安县隆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自当日起由王兴才担任新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之后,我司聘任了新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管理人员。
自2020年9月25日起,梅洁、刘根兰、闫宝龙等人在我司无任何职务,无权代表我司对外做出任何意思表示,其以我司名义做出的所有行为均属其个人行为,我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于侵害我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司必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特此公告。
怀安县隆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