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与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及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债务人)及担保人,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义务。特此公告。联系人:曹荣荣 0311-68001207,18032292612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0年5月2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及其相应担保人或其承继人应支付给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若借款人(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
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4日
债权资产明细表
基准日:2020年5月20日 单位:万元
序号 债务人名称 贷款行贷款本金 借款合同号 担保人名称 担保合同号
余额
1 河北宇龙粮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596.01 13101200700004050 河北欢驼新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黄志军、关书秀 13901200700033366
有限公司限公司邯郸分行600 13101200800000584 河北鹏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黄志军、关书秀 13901200800008377
480 13101200800001361 黄志军、关书秀 13901200800015724;
13906200700000341
720 13101200800001900 黄志军、关书秀 13901200800018183
900 13101200800002169 河北欢驼新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黄志军、关书秀 13901200800019146
2 河北欢驼新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266.76 13101200700003974 骆树立、王建堂、李平、张书兰 13901200700033087
金属材料有限限公司邯郸分行160 13101200800000930 骆树立、王建堂、李平、张书兰 13901200800012452;
公司 13901200800012453
600 13101200800002185 骆树立、王建堂、李平、张书兰 13901200800019180;
13906200700000532
3 河北大宇物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1200 13010120140002267; 邯郸市延军物资有限公司、邱县民和房地产开发有 13100120140069060;
有限公司限公司邯郸分行 13010220150000173 限公司、邯郸市富博物资有限公司、河北奎鹏交通 13100220140055428;
设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刘素芳和汲秀荣、 13100120150106761;
刘永红及配偶柏丽武、胡延军及配偶郭风华、 13100120150106738
江少森及配偶李春香、江书泉及配偶宋志敏
合计 552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