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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4月1日起实施

本报讯(记者许艳艳 马宁 代晴)记者从4月1日在雄安新区举行的《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雄安新区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正式实施。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英介绍,《条例》共8章100条,从明确立法、规划引领、污染治理、防洪排涝、修复保护、保障监管等方面对白洋淀及其流域进行了详细全面的规范。“《条例》的实施有助于促进区域协同立法、执法、监督,做到信息共享、政策统筹、应急联动,强化联防联控联治联建,增强白洋淀治理和保护的系统性、综合性、协同性。”周英说。

省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杨智明表示,学习宣传是贯彻实施好《条例》的基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熟知《条例》内容,积极参与白洋淀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

近年来,白洋淀水质大幅改善,截至2020年底,白洋淀淀区水质由Ⅴ类提升至Ⅳ类,上游50个河流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Ⅳ类,总体水质达到十年来最好水平。

2021-04-02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82733.html 1 《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4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