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郭玉培)日前,沧州市印发《沧州市交通畅通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畅通行动,通过全域布局、完善设施、科学管理,推进县域间、城乡间直通直联,推进主城区和各县城主次干道便捷通行,实现各级道路大循环和微循环全面畅通,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交通保障。
根据《方案》,沧州市将立足主城区、县市城区、国省县市(农村)道路三个主战场,推进道路直通直联,依法严管交通秩序,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增加停车泊位供给。
今年年底前,力争实现主城区交通高峰期平均速度由去年的每小时32.6公里提高至每小时34公里以上,全年高峰期平均拥堵指数由去年的1.559下降至1.45,各县(市)城区交通拥堵指数全年下降3%;年内主城区公共停车泊位数由去年的8.2万个增至8.6万个,各县(市)城区公共停车泊位总量由19.6万个增至23万个;主城区主干路机动车交通守法率达到98%以上,主干公路机动车交通守法率达到85%以上;主城区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规范设置率达到98%以上,国省县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科学精细,安全防护能力显著提升;全市交通事故起数和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双下降”;延长县域公路,推进直通直达,普通干线公路新改建143公里,年内建成通车15公里;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多提示、少禁令”、轻微违法行为教育处理等措施,增进道路交通软环境亲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