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含各分支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1年3月19日
注:1、贷款利息计算至2020年10月31日。2、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借款人 借款合同号 担保人(含保证人及抵、质押人) 担保合同号 贷款本金余额 贷款利息
(单位:元) (截止到2020年10月31日)
1 唐山市博公借贷字第2018062531号 唐山金杰实业有限公司公高保字第2017112850号 265,367,282.46 43,533,855.56
鳌实业有公借贷字第2018062631号 黄宁杰(身份证号:个高担字第2017112850号
限责任公公借贷字第2018062830号 130205197111100316)
司公借贷字第2018071630号 黄宁杰(身份证号:个高担字第2018060651号
公借贷字第2018071631号 130205197111100316)
公借贷字第2018071730号 蒋雪梅(身份证号:个高担字第2017112851号
公借贷字第2018071731号 13020519720721182X)
公借贷字第2018071735号 唐山境界仓储有限公司公高抵字第2017112855号
公借贷字第2018071830号 唐山境界实业有限公司公高抵字第2017112854号
公高抵字第2017112853号
唐山市博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公高抵字第2018041356号
唐山金杰实业有限公司 公高抵字第2017112852号
2 天津东土公借贷字第2018062230号 黄宁杰(身份证号:个高担字第2017112950号 162,547,895.09 27,131,137.64
博金有限公借贷字第2018062530号 130205197111100316)
公司公借贷字第2018062732号 蒋雪梅(身份证号:个高担字第2017112951号
公借贷字第2018070430号 13020519720721182X)
公借贷字第2018070930号 唐山境界实业有限公司公高抵字第2017112950号
公借贷字第2018070936号 唐山境界仓储有限公司公高抵字第2017112951号
3 唐山境界公借贷字第2018062730号 唐山博全实业有限公司 公高抵字第2017113050号 167,697,910.79 27,881,897.72
实业有限公借贷字第2018062532号 黄宁杰(身份证号:个高担字第2017113050号
公司公借贷字第2018062632号 130205197111100316)
公借贷字第2018062733号 黄举天(身份证号:个高担字第2018060650号
公借贷字第2018071930号 130203196706262114)
公借贷字第2018071931号 蒋雪梅(身份证号:个高担字第2017113051号
13020519720721182X)
唐山境界仓储有限公司公高抵字第2017113052号
公高抵字第2018040854号
唐山境界实业有限公司公高抵字第20171130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