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对邯郸县春翔物资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邯郸县春翔物资有限公司

所在地:邯郸市

债权总额:4,203.75万元(截至2021年2月20日)

债权情况: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处置拥有的邯郸县春翔物资有限公司债权,债权总额为4,203.75万元,其中债权本金2,798.00万元,利息及孳生息1,388.63万元。(包含迟延履行利息), 诉讼费用17.12万元(2021年2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孳生息以我分公司计算为准)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抵押情况:史贝名下位于邯山区滏东南大街165号明珠花园A区1-2-19号建筑面积为128.2平方米的房产及史崇波名下位于邯山区滏东南大街165号明珠花园A区2-1-16号建筑面积为128.01平方米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保证情况:邯郸市智翱商贸有限公司、涉县兆隆铸业有限公司、任爱国、靳新梅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诉讼情况:已诉讼。

债权详细情况详见我公司对外网站:

http://www.gwamcc.com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债务人、担保人或债务人与担保人关联方除外)。

处置方式:上述债权以竞价、拍卖、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等方式进行处置。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分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限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孙先生 成先生

联系电话:0311-89863297

邮政编码:050061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红军大街27号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311-8986323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1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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