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嘉琪)根据2021年河北省委一号文件提出,我省将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制定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规范土地流转价格形成,引导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安排,开展整县整乡试点工作。加快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运用,推进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日常登记颁证工作。
此外,意见还提出,我省将重点支持1500个村实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全省农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70%以上。2021年全省家庭农场发展到5.5万家以上。
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重点建设1200家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