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新光 通讯员王铁军)2月27日,省林业和草原局、省应急管理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和旅游景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就全面加强全省自然保护地和旅游景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作出周密部署。
通知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务必压实各级各部门防火责任。全省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有森林草原防火任务的旅游景区在今年5月31日前,要全面禁止野外用火行为,严格特殊野外用火审核审批。全省各级林业和草原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自然保护地、旅游景区森林草原防火督导检查,特别是全国“两会”、清明、五一等关键节点要重点督查,风险隐患突出的,立即依法依规关停整改,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