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嘉琪)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全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升农村承包地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提出强化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不将承包地打乱重分,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机制,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
意见提出,维护承包经营合同和证书的法律效力和法定权威,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流转、收益权利及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担保等权能,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利。
稳妥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重大决策,以各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为起点,承包期再延长30年,承包地到期后由农户继续承包,已颁发的土地承包权利证书,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届时作统一变更。对个别调地的,在合同、登记簿和证书上作相应变更处理。(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