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河北日报记者周洁)雄安新区设立四周年之际,迎来首部地方性法规。2月22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全票通过《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条例共八章100条,将于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九河下梢,华北之肾。366平方公里的白洋淀,是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生命线,根据规划纲要,未来新区蓝绿空间占比将达70%。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雄安新区,一定要把白洋淀修复好、保护好”。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启动立法程序,首次为雄安新区开展专门地方立法,筑牢蓝绿交织底色。
“雄安新区建设,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一部创制性立法,率先为依法保障国家大事规划建设提供了省级制度样本。
“把规划要求、重大举措、成功经验上升为法规规定,有利于以法治方式解决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和防洪安全等突出问题,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雄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英表示。
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等规划相继出台,如何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周英介绍,条例首次对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予以立法确认,突出规划引领性和权威性。规划中提到的制定治理任务限期达标方案、完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等,都上升为法规内容,严格设置法律责任,依法保障规划有序有效实施。
“条例还对生态系统治理进行了探索。”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二处处长杜海表示,一方面,(下转第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