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代姣)日前,省科技厅发布《关于河北省有机功能分子重点实验室等34家省级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纳入管理序列的通知》,确定河北省有机功能分子重点实验室等19家新建省级学科重点实验室和河北省紧凑型聚变重点实验室等15家新建企业重点实验室通过建设任务验收,纳入省级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企业重点实验室管理序列管理。
根据相关管理办法,省科技厅将定期对重点实验室整体运行状况进行综合评估,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确定绩效评估结果。对绩效评估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档次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的差别性财政后补助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