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事宜的通知》(冀机编办〔2019〕63号)要求,撤销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公室事业单位建制。原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公室所属人员编制、资产、负债、净资产及其他未尽事宜已全部移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拟于2020年12月1日向河北省编办事业单位管理局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特此公告。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