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代姣)从省科技厅获悉,我省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0年省科技创新券创新服务提供机构,征集申报时间截至2021年3月31日。
据了解,创新服务提供机构负责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科技服务,主要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中遴选,自愿申报,择优确定。申报单位须为能够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试验测试、创新方法培训等创新服务的省内外高等院校或其所属学院、机构、研发平台及科研院所或其所属机构、研发平台等。
根据《河北省省级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创新服务提供机构通过提供创新服务获得服务费用,可按照有关规定,作为成果转化类收益由其依托单位自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