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衡水市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河北省《土五十条》,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进一步了擦亮绿色底色
本报讯(记者卢婉凤)11月27日,衡水市委宣传部、衡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举办了以“保卫净土”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媒体见面会暨现场采访活动。“净土保卫战”是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战场之一。近年来,衡水市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河北省《土五十条》,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扎实工作,衡水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进一步了擦亮绿色底色。
加强农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确保“吃得放心”
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直接关系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该市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施策、治用结合,围绕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废弃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等工作,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生态循环绿色农业。着力整治农业面源污染,继续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和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3%,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100%。今年,全市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820万亩次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2%,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废弃农膜回收率预计达到82%以上,农田残膜“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全市13个县(市、区)耕地全部划分为优先保护类。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确保“住得安心”
制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是保障人民群众“住得安心”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衡水市着力加强污染地块环境监管,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列入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制定印发《衡水市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程序》,强化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和土地征收、收回、收购重点环节风险管控,明确各部门相应监督管理职责。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报告的专家评审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技术审查,严格落实“净地”供应制度,坚决杜绝“毒地”开发利用。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力做好民生实事
今年,衡水市将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列入20项民生实事项目。为高质高效推进治理工作,衡水市印发了《2020年衡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项推进方案》,将年度治理管控任务分配至各县(市、区),明确了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等。
“原来,这些洗菜水都倒进泔水桶里,再拎出去倒在街上,又脏又臭。去年刚改完厕,今年又增上了污水处理设施,生活简直大变样!”故城县房庄镇董学村村民崔彦军高兴地说。
据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故城县分局水科科长赵全义介绍,故城县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模式可以归纳梳理为“厕污并治、黑灰兼治、分散收集、集中处理、综合利用”,资金投入少、节省水资源、运维维护简单、处理集中高效。
今年以来,衡水市坚持抓好典型示范,督促各县(市、区)在学习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选择创新适合的技术路线和治理模式,对各县(市、区)重点项目和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调度、定期通报。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完成1210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和3782个村庄的生活污水管控,提前完成治理管控任务。
大力开展国土绿化,筑牢生态建设屏障
植一棵树、造一片林、增一抹绿。该市紧紧围绕构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的功能定位,坚守生态、发展和民生三条底线,先后印发了《衡水市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衡水市国土绿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实施方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原则,以城市绿化、衡水湖绿化、绿美廊道建设、林业园区建设、村庄绿化、农田林网建设为重点,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造林131.34万亩,占省下达任务(77万亩)的170.6%,占市下达任务(110万亩)的119.4%,超额完成省市下达造林任务。
立足京津冀重要节点城市发展定位,该市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森林城市为载体,坚持“量质齐升”发展方式,大力实施“森林进城、森林围城”战略;按照衡水湖环湖绿化规划,依法依规开展环湖林带建设、生态节点打造和迁村还绿工程;按照“立体绿化、彩色绿化、多树种绿化”的要求,优化廊道绿化树种结构和空间布局;按照“高效集中、生态集约、兴林富民”的原则,调整优化农业种植结构;以提升生态防护功能为目标,按照“有路有渠就有树”的原则,以改造退化防护林为基础,不断提高农田防护林建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