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社会民生

我省未录入追溯系统的 进口冷链食品将禁止销售

本报讯(记者张晨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的关于推广应用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的通告要求,河北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河北冷链食品追溯”中完成主体用户注册,并自即日起,使用“河北冷链食品追溯”如实上传进口冷链食品来源、流向等追溯数据。11月23日起,凡是没有录入系统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准上市销售。

目前,“河北冷链食品追溯”已上线运行。“河北冷链食品追溯”实行“首站赋码”管理,即从国外或省外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并运入河北省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作为首站,在“河北冷链食品追溯”中上传相关产品品种、规格、批次、产地、检验检疫、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消毒记录等数据,并使用“河北冷链食品追溯”按批次为相关产品进行电子追溯码赋码。

2020-11-28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76161.html 1 我省未录入追溯系统的 进口冷链食品将禁止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