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区域邢台

邢台发出首份环境禁止令

本报讯(记者刘磊 通讯员张伟亮)近日,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法院发出环境禁止令和环境修复令。这是邢台市发出的首份环境禁止令、环境修复令,在全省亦尚属首例。

南和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河北省小东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非法采矿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依法查明该公司在沙河林场土方回填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办理采矿许可证非法采砂、售砂,造成矿产资源损失和生态环境破坏。为尽快弥补国家矿产资源损失、优先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该院发出环境禁止令、环境修复令,责令被告单位及被告人不得在项目施工中继续从事采砂活动,在命令送达之日起15日内,将已挖出、尚未出卖的砂土进行回填、平整。如不能按期修复,将被判令承担惩罚性赔偿。

2020-11-26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76052.html 1 邢台发出首份环境禁止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