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佟德龙)近年来,昌黎县坚持“生态立县”发展战略,把生态治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狠抓生态治理,有效实现了人民生活与生态环境“双改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提升”。
该县以河长制为抓手,县内水系实现全覆盖管护,河长云软件使用率达到100%,巡河率达到100%。先后制定了水质提升、河道清理、考核验收、责任追究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并增设8个分指挥部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现场交办、限时解决,推动落地见效。全县285家“散乱污”企业整治全部完成;74家粉丝企业全部安装污水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并将节水措施纳入复产必要条件,制定企业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全县粉丝企业日节水率达60%;沿河89个畜禽养殖场完成关闭或搬迁;12家罗非鱼养殖场的64个大棚养殖坑塘、36眼温泉井全部回填或封堵。同时,盯紧非法排污、非法采砂、垃圾废弃物等涉水污染问题,全力推进11条主要河流清“四乱”工作。3年来,累计打捞清运河道内及两侧垃圾约20万吨,清除影响行洪的树障4000余亩,封堵排污口33处,拆除违法建筑71处。
实施水生态治理工程,最大限度改善境内水域水质。投资1118万元的饮马河水质生态保障工程7月底试运行,有效保障了下游断面水质稳定。投资280万元,实施东沙河河道整治和生态补水工程,新挖导流河道1300米,修缮灌渠3.5公里,引入洋河水库水,有效解决了东沙河水质氟化物超标问题。
近3年来,昌黎县投入4.5亿元,实施了河道生态治理、地下水综合治理、海域湿地修复等工程。县财政先后安排1.05亿元,实施了傍水村庄治理、雨污分流工程、在线监测工程,有效改善了当地水生态环境。同时,不断加大环境类违法案件查处力度,2019年以来,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81件,形成了有力震慑,影响生态环境的负面因素持续下降。同时,对生态环境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管不严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今年以来,对因履职不力发生环境污染问题的12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