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恒金汇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恒金汇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特此公告。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0年7月2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及利息,借款人及其担保人或其相应承继人应支付给恒金汇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0年11月14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借款人名称 担保人名称 本金余额 利息合计 备注

1 迁安市金驰工 中钢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13,799,995.81 8,623,601.6922,423,597.50 保证

贸有限公司(保理合同购货方)、

李晓民、张艳萍

2020-11-14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75388.html 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