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关于邯郸市农业科技贸易城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序号 债权名称 所在地 币种 本金 利息 债权截止日 担保情况 资产状况

1 邯郸市农业科技贸 河北省 人民币19000万元4371.07万元 截至2020年 邯郸市华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邯郸市昌达煤炭储运 维持经营

易城有限责任公司邯郸市 10月31日 有限公司、邯郸市华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邯郸市

康业医药有限公司、付瑞华、王富信、王琦、吕晓萌、

王帅、马超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名下位于邯郸

市农研路8号77000.21平方米国有商业土地使用权

及地上43422.08平方米房产抵押担保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表一: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朱先生、张先生联系电话:0311-88611029、88611735

邮件地址:zhujiakai@coamc.com.cn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83号东方大厦20层邮编:050000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77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311-88612093 (我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电话:0311-83053305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电话:0311-87938680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0年11月11日

2020-11-11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75146.html 1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关于邯郸市农业科技贸易城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