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戴小河 高敬)截至今年8月,我国试点省市碳市场共覆盖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累计配额成交量约4.06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成交额约92.8亿元。
据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28日在生态环境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等7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目前来看,试点范围内的碳排放总量和强度保持双降趋势,碳市场以较低社会成本控制碳排放的良好效果已经显现。
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建设于2017年12月正式启动。目前已陆续发布了24个行业碳排放核算报告指南和13项碳排放核算国家标准,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碳市场相关法规和政策,推进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开展碳市场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