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赵青锋)近日,定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市区道路推行“路长制”管理的实施方案》,以城区主次干道为重点,全面推行“路长制”。本着“一路一长、一路一档、一路一专班”的工作原则,建立市级领导担任路段路长,城区街道办事处、包联单位、市直各管理部门为具体责任成员的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营造优美整洁的市容环境,加快京津冀开放型现代化节点城市建设步伐。
据了解,“路长制”是路段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路段的道路设施、市政设施、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绿化管理和环境卫生实施全面综合管理的制度。“路长”是所负责路段的主要监管责任人,对责任路段的日常巡查和相关问题的发现、协调、监督和调度负总责。各“路长”对责任路段每周牵头组织开展巡查活动一次以上,确保及时发现道路设施、市政设施、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绿化管理和环境卫生等方面问题,并协调督促“路长”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