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19日电(中国证券报记者刘丽靓)10月18日,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发布。首批授权事项包括六个方面40条。原则上,首批授权事项在2022年以前应全部落地。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18日消息,首批授权事项清单包括六个方面40条。在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在支持在资本市场建设上先行先试事项中,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落地,建立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
在营商环境方面,在开展破产制度改革试点事项中,试行破产预重整制度,探索建立泛亚太地区破产重整中心;允许探索跨境破产协作机制,完善财产处置配套制度;探索政府有关部门与法院联动制度,建立信用修复机制;率先试行自然人破产制度,支持制定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相关规定;完善商事主体退出机制,创新企业注销制度。
在对外开放方面,在先行先试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机制事项中,授权深圳在国家核定地方债额度内自主发行。创新地方政府举债机制,允许深圳到境外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