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对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可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可按规定享受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提升协同带动作用,强化融通创新发展。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鼓励省级以上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平台,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加大对中小企业采购的支持力度,给予中小企业需求确定、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待遇。深化产学研融通创新,鼓励省级以上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加强与高校院所的深度合作,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联盟,加大省预算内资金支持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力度,支持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增强融通创新能力,优先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基地)。
提升金融带动作用,创新融资服务方式。开展金融服务创新创业试点,支持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与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积极参与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服务载体建设,鼓励保定高新区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及有条件的省级区域双创示范基地率先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对无抵押资产、无现金流、无订单的初创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风险补偿。拓展创投服务创新创业领域,鼓励政府投资基金联合国家引导基金,加强与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合作,支持各类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投入。
提升改革开放带动作用,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建设开放型创业孵化载体,支持保定市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双创示范基地加强与海外知名高校、跨国公司、中介机构的联系对接,建设国际创业孵化器。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支持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在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等方面开展试点,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开展体制机制创新改革,鼓励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投资监管考评、员工跟投机制、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人才创新激励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