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河北雅昌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的以下债权,已依法转让给河北雅昌投资有限公司,该等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还款协议、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河北雅昌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与该等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等债权转让的事实。
河北雅昌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该等债权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河北雅昌投资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河北雅昌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0日
备注:河北雅昌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杨自强联系电话:15373451111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街118号塔坛国际商贸城11号写字楼1609室
债权转让公告清单
序号 借款人名称 借款合同编号 担保人名称 担保合同编号 贷款行(合同签订行) 本金利息
1 河北中金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衡中小借2017015号河北阜航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王宝收、孙晓婷、张永红、孙秀玲、王学泉名下三宗合计1499.19平方米衡中小保2017015-1号衡中小保2017015-2号
的土地使用权及三处建筑面积合计825.61平方米房产衡中小保2017015-3号衡中小抵2017015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10,000,000.00 2,263,169.09
2 安平县东拓正业丝网制品有限公司 衡中小借2018038号安平县天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张会超、刘彦云;张东红、吴彦芳;张东红名下972.3平米土地使用权;衡中小保2018038-1号衡中小保2018038-2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9,000,000.00 1,137,733.74
张东兴名下972.3平米土地使用权衡中小保2018038-3号衡中小抵2018038-1号
衡中小抵2018038-2号
3 安平县鑫宏丝网有限公司 衡中小借2018084号安平县冀坤水泥建材有限公司;安平县永赛丝网制品有限公司;祝雅君、王根锁;王根锁名下1533.6平衡中小保2018084-1号衡中小保2018084-2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7,193,474.00 746,695.74
米土地及地上793.07平米房产衡中小保2018084-3号衡中小抵2018084号
4 安平县普尔森网类制造有限公司 衡中小借2018027号安平县圣达五金网业有限公司;王想、王亚荣;安平县普尔森网类制造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衡中小保2018027-1号衡中小保2018027-2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6,919,815.24 788,723.05
衡中小抵2018027号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原贷款发放行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如出现差额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或原贷款发放行及/或下属分/支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