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政经济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 条例11月1日起施行

(上接第一版)大宗商品贸易、临空产业、临港经济、国际物流等领域构建开放合作载体,推进产业开放,开展先行先试。

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高质量发展两大国家战略,是中央赋予河北自贸试验区的历史使命,也是河北自贸试验区的鲜明特色。《条例》将“引领雄安新区高质量发展”“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列为独立章节,并针对性提出相关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

《条例》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创新,允许试错,进一步完善以支持创新为导向的容错纠错机制。规定在不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鼓励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自贸试验区开展改革创新活动。自贸试验区内进行改革创新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是符合改革方向、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未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免于追究相关责任。

《条例》有效衔接去年刚出台的《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并及时跟进今年8月商务部出台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确保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

2020-09-26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72810.html 1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 条例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