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亮亮 通讯员王露露)近期,辛集市法院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通过平等协商,释法明理,将“民告官”转化为“官民协商”,实现纠纷化解开门红。
“将行政纠纷化解关口前移,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纠纷,指导当事人与行政机关平等协商,释法明理,定分止争,化解矛盾。”该院副院长付胜连告诉记者:“行政争议化解协调中心成立以来,已成功化解多起行政争议案件,行政机关和当事人均表示满意,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王某曾因不服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孟某等颁发房产证而产生争议诉至法院后。该中心对此行政争议进行了协调化解。近日,该中心再次组织各方协调化解,王某对自己所诉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有了新的认识,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遂向辛集市人民法院申请撤诉,5件行政争议案件全部化解成功。
原告代理律师郭会卿颇有感触:“作为本次行政诉讼调解案件原告的代理律师,我觉得行政争议化解诉前调解利民、便民,有助于减轻各方当事人诉讼成本。调解通过探究问题根源寻找正解,是从根本上为百姓着想,帮他们打开心结,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