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庆敏)日前,省民政厅、省扶贫办印发《河北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六方面措施,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切实做到 “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各地民政、扶贫部门要密切关注未脱贫和返贫致贫风险高等人口基本生活状况,定期开展信息比对,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各级民政、扶贫、残联、教育、住建、医保等部门要对因残、因病、因学、因房或其他意外情况可能引发致贫风险的,及时发布致贫预警,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帮扶。密切关注潜在救助对象基本生活状况。
强化精准排查,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各地要强化低保兜底保障,加大排查力度,及时把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后返贫人口、新增贫困人口中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要落实渐退期政策,对退出的贫困人口保持现有保障政策不变;对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落实“单人户”纳入低保政策,对其家庭可不再进行经济状况核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后,按低保政策实施动态管理。全面落实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
做好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社会救助工作。深入了解掌握新冠肺炎患者家庭以及因疫情导致难以就业、收入减少等生活困难家庭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人员纳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覆盖范围。各地综合考虑疫情影响程度,可采取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加强照料服务、提前预支低保金等方式,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实施方案还从加强对特殊群体关爱帮扶、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帮扶力度、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基金作用等方面提出工作措施。其中,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和完善60岁以上老年人信息台账,健全空巢、留守及其他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
实施方案明确,“三步走”推进兜底保障政策落实: 监测摸底、比对排查 (2020年4-5月); 政策落实、应兜尽兜(2020年4-6月);查漏补缺、巩固深化(2020年7-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