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社会民生

医药机构纳入 省本级医保定点有新规

本报讯(记者刘澜澜)近日,省医疗保障局印发《河北省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实施细则(试行)》,把群众需求放在首位,突出技术好、服务优、价格低、区域布局合理四个条件,明确了医药机构纳入省本级医保定点的基本原则。

技术好。新纳入的综合医院技术力量要优于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院要优于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或同级综合医院的对应科室;门诊须具备特色诊疗,如特色中医、互联网诊疗等,技术力量要优于现有定点。

服务优。就医指南、导诊及便民服务设施完善,环境整洁、就医秩序良好;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好,住院手续简便、快捷。同等条件下,能够提供节假日门诊服务或急诊服务的医疗机构、有互联网诊疗服务者优先纳入。

价格低。医疗机构医保目录内药品、诊疗项目使用率达到同级别定点要求;药品、耗材、诊疗项目价格不高于同级同类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次均费用不超过同病种同级同类公立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药品价格低于现有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

布局合理。按照区域布局情况,合理规划、因地制宜,主城区或人群密集区,服务参保人群达3000人或半径500米内无同类定点医药机构;非主城区或非人群密集区,1公里半径范围内无同类定点医药机构的可申报定点。

2020-04-13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62246.html 1 医药机构纳入 省本级医保定点有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