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丽钧 通讯员何菲 支莉)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加强疫情防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近日,我省共调整2.17亿元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优先保障事关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项目、急需项目。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省按照“坚持分类处理、区分轻重缓急”的原则,调整优化省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和省直信息化项目安排。对事关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项目、急需项目,优先保障,统筹安排;对非急需的修缮类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严格控制,暂缓建设。
据了解,我省调整的2.17亿元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主要用于省定点救治医院提升诊治能力、药监部门提升新冠病毒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公安部门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安全稳控能力等疫情防控相关项目,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效保障。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督促相关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和资金效益的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