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代姣)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推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3月26日,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生物医药健康、大数据与物联网等五个领域发展专项及新药研发奖励项目的通知》,将在生物医药健康、大数据与物联网、信息技术制造业、人工智能及应用、先进环保等五个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高技术产业化和应用示范项目,并对创新药和改良性新药研发进行奖励。
生物医药健康领域支持与疫情防控相关人用核酸、抗体、疫苗、细胞药物等重大科研攻关成果产业化;支持2017年以来通过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新获得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特别是疫情防控相关检测试剂、检测设备、高端医疗装备等),且在省内首次产业化项目。对截至2019年底正在开展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的创新药(含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以及正在开展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的改良型新药,给予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奖励。
大数据与物联网领域重点支持服务企业或园区的5G网络建设,搭建基于5G网络的工业协同制造平台,推动5G技术与工业网络、工业软件、控制系统融合。支持5G技术在智慧医疗、智慧能源、智慧教育、车路协同、智慧交通、应急防控、智慧港口、超高清(4K/8K)视频等领域的典型应用示范。
通知要求,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投资规模一般在3000万元以上,应用示范项目投资规模一般在1000万元以上,建设期一般不超过三年。项目单位应在河北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成长性较好,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项目申报时间截止到4月24日。